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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透北京7月29日电---中国国务院近日批准国家能源局"三定"(定职能、定机构、定编制)方案,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、规划和政策,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;实施对石油、天然气、煤炭、电力等能源的管理;管理国家石油储备;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;开展能源国际合作.
周二刊登在发改委网站的新闻稿称,根据方案,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,成立国家能源局旨在加强对能源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,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能源问题,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.
职责明确要求国家能源局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、综合性、战略性研究,拟订能源发展规划、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,提高国家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.国家能源局还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具体工作.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、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重大问题,是中国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.
国家能源局"三定"方案中还明确了与国家发改委、工业信息化部的职责分工,炼油、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.关于能源价格的管理,方案明确: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,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审核後报国务院审批;国家发改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,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.
方案并明确,国家能源局负责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(含核电)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,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,监测能源发展情况,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,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.
国家能源局共设综合、政策法规、发展规划、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、电力、煤炭、石油天然气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、国际合作司九个司,编制112人.(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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